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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生能源憑證(Renewable Energy Certificates, RECs)為推動再生能源發展與實現氣候目標的重要市場機制,企業可透過購買RECs表明氣候承諾,並有助於推動清潔能源的使用,進而減少企業營運活動的碳排放量。
臺灣再生能源憑證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下設的「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」運作,發電設備查核與電量查證後,核發憑證及提供買賣雙方的媒合服務。企業取得憑證後可應用於溫室氣體盤查、永續報告書揭露及ESG評比等,協助具體量化環境減碳效益。
展示企業對於推動環保與清潔能源的承諾,提高永續報告的可信度。
有助於減少企業碳排放量,不依賴傳統高碳排能源,支持再生能源的發展與使用。
可於市場宣傳永續形象,提高利害關係者的品牌印象,吸引關注。
現今越來越多國際品牌,開始要求跨國供應鏈於生產過程中,使用一定比例的再生能源以減少碳排放量,透過購買憑證,可彌補廠區內無法自行產發再生能源的困境,亦可協助企業展示其在氣候行動上的努力,打造綠色、永續的品牌形象。
研析產業標竿企業目標,掌握客戶及法規要求,協助符合永續承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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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立綠電工作小組,彙整綠電需求,引薦及接洽發電與售電業者。
確認記載憑證號碼、發電類型、發電度數、發電時間、持有人及發行日期等資訊,以利後續追蹤。